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消防泵房电柜整改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消防泵房电柜整改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395)
二、 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1名供应商,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石井净分公司提供消防泵房电柜整改服务。
五、 项目含税总限价:¥74487.923元人民币,税率为9% 。其中不含税工程造价为68337.547元,税率9%,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69.824元,暂列金为6040.299元。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报价时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不得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应当具备消防安装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必须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承接过一个消防类型的相关施工或整改工作的业绩。(提供发票证明、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提供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人员资质须满足上述
(四)
(五)要求,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7月24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