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安县鳌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更新项目_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乐安县鳌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设备更新项目,招标人为乐安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乐安县鸿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JZGD2025010177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一个标段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及项目涉及所有工程量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预算金额:196022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证同时获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进赣要求: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4) 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其他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②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第
(1) 种办法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