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岗镇卡比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开阳县龙岗镇人民政府关于龙岗镇卡比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岗镇卡比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ZHC-2025-051
项目名称:龙岗镇卡比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12100元
最高限价(元):11121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龙岗镇卡比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1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隔油池:250座:(2)三格式沉淀池:313座:(3)DN110 UPVC排水管:6260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