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开区供水提质扩容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 经开区供水提质扩容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供水提质扩容建设工程设计 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开审投核【2025】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开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开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塔东大街10号地表水厂。 建设规模:地表水厂扩容15万立方米/日,扩建絮凝沉淀池1座、膜车间1座等工艺升级相关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完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经开区供水提质扩容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配合行政报批服务、施工图设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进行项目前后期施工手续的报批工作、参加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成员各方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该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7)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5 21:00:00 至 2025-08-15 09:14: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15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