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7-28 数据编号: 890513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邳州市石家沂河大桥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公告

邳州市石家沂河大桥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SJXHDQ-FH-SG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石家沂河大桥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苏交公农路(2016)13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邳州市石家沂河大桥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施工地点在徐州市邳州市境内,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SJXHDQ-FH-SG标段,详情如下:
沂河石家大桥位于邳州市域东北部的沂河上,于K2+134处跨越沂河。拟建桥梁主跨采用30m组合箱梁。上部结构为5×30+5×30+6×30+5×30+5×30m部分预应力砼组合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墩,肋式桥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全长788.20m,全宽12m。路线起于石家村东侧X201交叉处,向西北延伸在石家村跨过沂河,再向西南接于柳湖路,终点与新S250交叉。路线全长4.036km,其中桥梁长788.2m,引道长3.248km。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段范围内的上述防洪补偿设计范围内的行洪断面补偿、滩地岸坡防护、桥堤连接坡道、边坡防护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项目建安费:约380.0万元;
计划施工工期:约61日历天;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防洪补偿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1.3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防洪补偿或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3.1.4项目总工资格: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防洪补偿或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