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常青供热有限公司(万庄区域供热站)3台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告
廊坊市常青供热有限公司(万庄区域供热站) 3台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廊坊市常青供热有限公司(万庄区域供热站) 3台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 已由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以 廊审批投资〔 2025 〕 100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0 %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廊坊市常青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廊坊市常青供热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赫尔莫(河北)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廊坊市常青供热有限公司(万庄区域供热站) 3台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 924.84 万元,其中建安 工程估算价 1661.58 万元 ,建设规模: 本项目是在原有供热站内敷设热力管道并增加隔压站,设计供暖面积为 310万㎡,设计热负荷为171MW。热力管道由市政预留热力管线沿站内道路向东敷设至万庄热力隔压站内,管径DN800,长度约为152.4米,采用直埋敷设,同时新增隔压站购置安装板式换热器、循环泵、补水泵、除污器等设备。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施工 、 设备采购及安装、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 门结(决)算、质量 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690.52 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 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 为2025年 9 月 1 日至202 5 年 10 月 30 日(因响应 大气治理、职 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确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 延误,工期顺延。 )( 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 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压力管道设计 GB2 级) ;施工: 具备 建 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 管道 GB2级)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 不接 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 ?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