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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8 数据编号: 89101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海南南圣镇同甲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圣镇同甲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南圣镇同甲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龙湖天街(龙湖光年)14 栋 1107 室或线上邮箱号码:3104765606@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HNZS-2025-CG018
1.2项目名称:南圣镇同甲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546181.16元
1.5最高限价:1546181.1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南圣镇同甲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6.1项目建设地址: 五指山南圣镇
1.6.2主要建设内容:南圣镇同甲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对海南省五指山市南圣镇同甲村委会村庄社区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村庄环境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有:对现有道路扩宽约370.6m2,维修河道护坡并建设挡土墙长约46m,新建排水沟长约77m;排水沟增设盖板245m,新建波形护栏53m、新建路灯120盏;新建PE给水管约3483m,配套建设一体化装配式生活水箱及泵房一套、入户水表井55套等。
1.6.3招标范围: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安装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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