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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8 数据编号: 891146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南环境治理分公司2025年度污水处理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南环境治理分公司
2025年度污水处理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南环境治理分公司2025年度污水处理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渝南环境治理分公司2025年度污水处理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项目
2.2设备采购采购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本项目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年。
2.4.1中标人应于收到比选人送货通知单后7日内将货物送至比选人指定位置。
2.4.2中标人在发货前48小时通知比选人联系人发货时间和预计到货时间。
2.4.3应急采购:如比选人需紧急采购,则中标人应于收到应急送货通知单后24小时内送至比选人指定位置。
2.5质保期:质保期为交货后一年。
注:本次比选的采购数量为暂定量,比选人在清单范围内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数量,并按照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646459.2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与本次比选项目类似备品备件产品(污水处理低值易耗品)的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须大于或等于6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应确保所供货物为全新,保证所供备件符合现场装配尺寸,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若因所供备件尺寸不符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投标人需赔偿比选人合同金额双倍赔偿金(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应保证供货的及时性,承诺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应在中标后提供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供货证明格式自拟,经厂家盖鲜章的供货证明需包含项目名称、本批次备件具体参数以及厂家相关生产资质,如货物验收时无供货证明,将废止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提供“中标后提供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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