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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9 数据编号: 89243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安远县新龙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二期公告

安远县新龙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远县新龙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二期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远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远县新龙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二期
2.2 建设地点:安远县产城新区、新龙乡。
2.3 招标规模:工程总投资635.51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边坡支护、挡土墙、排水沟、拦沙坝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SL∕T223-202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若无法提供开标当月前一个月社保的,另外提供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公告等证明材料)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还需提供变更前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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