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核准〔2022〕22号与穗发改核准〔20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线路工程与场站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新建超高压燃气管道30.1公里,管道全线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境内;新建大岗门站1座、横沥调压和气化站1座、细沥阀室1座、分输阀井1座。具体如下:
1)黄阁门站-横沥调压和气化站段:新建超高压管线28.2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700;
2)中海广东管道联络段管线:新建超高压管线0.9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500;
3)广州南部燃气应急联络线:新建超高压管线1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径为DN700。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约47,069.9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监理服务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3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98.1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