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厦门火车(新)站1#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管招标租赁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厦门火车(新)站1#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经理部钢管招标租赁公告
招标编号:CR1105-JC-2025-15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厦门火车(新)站1#地块安置房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租赁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1.2.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租赁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1.2.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租赁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4〕367号);
1.2.8《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1.2.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厦门火车(新)站1#地块安置房工程,位于厦门集美后溪镇崎沟村,总建筑面积:64587.8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802.207平方米(1#楼12889.747平方米,2#楼25822.08平方米,3#楼14031.38平方米,幼儿园305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8785.59平方米;1#楼建筑层数31层;2#楼建筑层数30层;3#楼建筑层数32层;幼儿园建筑楼层3层,建筑高度12.7米;地下室1层。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基础工程、上部主体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工程等。
2.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的租赁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投标物资供应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每类物资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内在国内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附同类物资买方、使用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7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内的供应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3)投标人必须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