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NK-2025-D-0024)公开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南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南开区财政服务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南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投标人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NK-2025-D-0024
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南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625346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2、3、4、5项可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9-1),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且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通过分包形式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0%的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0%的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等相关表述)且同时提供该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中型、小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若中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0%的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