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智慧供排水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公告
吉木萨尔县智慧供排水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65232725070700423001001 )
本招标项目吉木萨尔县智慧供排水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经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县发改〔2025〕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智慧供排水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2、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
3、项目规模:1.新建给水管网共计5871m(包含过路顶管),配套建设阀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消火栓井等附属设施并恢复破坏路面和绿化;2.建设智慧节点共计382处,包含电动阀门465个、远传式流量计198个、物联网水表134块、远程控制减压阀22个、远传式压力计11个以及其配套附属的阀门井、伸缩节等其他配件及设施,为智慧节点供电并将信号接入智慧总控平台,并恢复破坏路面和绿化;3.更换物联网水表29408块(室内);4.结合一期的排水管道非开挖探测及修复,对吉木萨尔县县城内30km 排水管网非开挖探测,探测完成后预计修复2km。
4、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监理费控制价为62.19万元)。
5、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6、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 2025 年 8 月 28日开工、2027 年 8 月 28日竣工,总工期 731 天(日历日)。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2025 年1月至2025 年 6 月本单位个人社保明细证明材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4、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
(1)本项目所须总监代表 1 名、土建监理工程师 1 名、设备监理工程师 1 名、电气监理工程师1 名、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人员 1 名、监理员2名。
(2) 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
(3)监理员同时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监理培训证书。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已办理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注:以上人员均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半年(2025 年1 月至 2025 年6月)在本单位个人社保明细。
5、类似业绩要求: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
(2)在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