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沽源县2025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2025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张数政字[2025]20号)批准,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沽源县2025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代实施方案)的批复》(张林草造[2025]49号)批准,已由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准招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沽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沽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人工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 2.1.2建设地点:人工造林项目涉及白土窑乡、黄盖淖镇、九连城镇、平定堡镇、闪电河乡、西辛营乡、小厂镇等7个乡镇;封山育林项目涉及莲花滩乡1个乡镇。 2.1.3人工造林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抚育、管护期为项目完工之日起3年。 封山育林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抚育、管护期为项目完工之日起5年。 2.1.4项目名称:沽源县2025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5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黄盖淖镇、白土窑乡等乡镇,人工造林1647.6亩; 第二标段:九连城镇白沿沟村、半拉山村、冰河营子村、蔡脑包村、丁家梁村、高家地村、高家营子村、河子村、九连城村、绿源村、马鬃山村、米林村、南洼村、平原村、稍代营村等村,人工造林1979.1亩; 第三标段:九连城镇石门沟村、向阳村、小南营子村、新路村、友联村、榆林沟村、张油坊村等村,人工造林1835.8亩; 第四标段:平定堡镇、闪电河乡、西辛营乡、小厂镇等乡镇,人工造林1537.5亩; 第五标段:莲花滩乡,封山育林5000亩。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8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2招标范围:沽源县2025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