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项目
2.2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5-35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28号;
2.3项目代码:2211-411425-04-01-794202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水井房工程、管网工程、破除路面及修复路面、设备、电气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建设地点:虞城县境内
2.6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第一至第六标段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七标段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60760814.12元;
第一标段:10506353.13元。
第二标段:11999004.88元。
第三标段:10842768.06元。
第四标段:9299978.33元。
第五标段:8947446.69元。
第六标段:8732263.03元。
第七标段:433000元。
2.11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个月;
第二标段:12个月;
第三标段:12个月;
第四标段:12个月;
第五标段:12个月;
第六标段:12个月;
第七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2质量要求:合格
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第一至第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第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
3.2.1第一至第六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在投标截止之日120天内有变更的,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2第七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业绩要求:
3.3.1第一至第六标段:自2022年7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3.2第七标段:自2022年7月 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