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滤池阀门采购等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滤池阀门采购等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412)。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滤池阀门采购服务。
五、项目含税最高总限价:¥ 953,170.00(人民币:玖拾伍万叁仟壹佰柒拾元整)(含税13%)。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旋球阀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格式见《承诺函》):
1.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承诺中选后所提供的设备均为全新产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能与现有设备的所有参数相匹配(加盖单位公章);
2.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拟供货产品旋球阀型式试验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五)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 07 月 31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 08 月 07 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08 月 11 日08时:30分。
十、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三)交货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路7号。
(四)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确保货物为原装未拆封或未使用的合格产品,交货时须出具厂家出厂合格证明,满足询价文件中所有要求。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 07 月 31 日至2025年 08 月 07 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