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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31 数据编号: 895606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海南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方城东欣清润纯净水厂经营不合格包装饮用水核查处置情...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东方城东欣清润纯净水厂经营不合格包装饮用水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7日,我局对位于东方市八所镇福耀村东面(私宅)的东方城东欣清润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有1批次包装饮用水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经营者:王蔡祥,检验机构: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2025年5月28日,我局收到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象牙芒果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JS-SPC20251270)显示,东方城东欣清润纯净水厂于2025年4月27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经抽样检验,样品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计量单位:CFU/250mL,标准指标:n=0、c=0、m=0,实测值:未检出、10、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现场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东市监责改[2025]41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二)产品控制情况
由于该批次包装饮用水已全部销售出去,无下架封存、无召回上述批次包装饮用水。截至目前,未发现有消费者因食用了上述产品,反映有身体不适的情况。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25年6月23日我局将案件线索移交到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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