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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 数据编号: 89585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货物

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货物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货物,招标人为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G13028325004420012.项目名称: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货物3.项目地点: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院内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中间水池、反冲洗池等构筑物,购置安装砂水分离器、旋流沉砂器紫外线消毒器、巴歇尔槽、提升泵、回流泵排泥泵、潜水搅拌机、一体化加药装置、多介质过滤器、风机、二沉池组件等污水处理设备。鼓风机房、过滤间及污水提升泵房电气及自控系统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1500m'/d,建成后处理能力达到4500m/d。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7.预 算 价:2803785元;8.最高限价:2518000元;9.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10.评审方式:远程、异地、分散、盲评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迁安市滨河街道滨河社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良好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被列入上述名单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名单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该内容在资格评审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通报评标委员会。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
3.1.5其他要求:1)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2)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 一个制造商(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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