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山洪防治工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山洪防治工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9号-CCZF-2025-0731。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9号。
3.项目名称: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山洪防治工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659,509.00元。
6.最高限价:3,659,509.00元。
7.采购需求:
7.1采购内容: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山洪防治工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项目地点:靖宇县花园口镇花园村。
7.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