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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1 数据编号: 895932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迁改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5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迁改工程 2)项目编号:TD2025E191。 3)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将对新城水厂和梁家营水厂有占压影响的供水管道进行迁改,其中共迁改管道4.14km,检排井1座,排气井19座,总水表井(带排气)2座。 5)工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8-01 09:00至2025-08-07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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