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榕江片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项目子项目—省道234线潮阳金灶至北闸路段市政化改造工程(标段二)项目经理部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榕江片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项目子项目—省道234线潮阳金灶至北闸路段市政化改造工程(标段二)项目经理部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STJQ234-WZCG-078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榕江片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项目子项目—省道234线潮阳金灶至北闸路段市政化改造工程(标段二)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榕江片区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项目子项目—省道234线潮阳金灶至北闸路段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位于 广东 省汕头 市 潮阳 区(县)。合同金额1.62亿元,合同工期 14 月,开工日期: 2025 年5 月,竣工日期: 2026年7 月。主要工程:本项目为市政化改造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60km/h进行改造,项目合同金额1.62亿元。项目主要改造内容有:省道234线西胪至北闸路段19.774km路段增设慢行道和设施带、设置公交站(港湾式及直接式)、增设雨水管道,现有管线整理(三线下地)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完善沿线标志标线等交通安防设施及全线景观绿化提升等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2、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记录、完税证明;3、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