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县县城西门大桥至东方广场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监理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通江县县城西门大桥至东方广场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通江县县城西门大桥至东方广场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2023】4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通发改【2023】4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新弘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通江县;
2.2 建设规模:新建拦山堰9.6公里,排洪沟16公里,新改建管网36公里,新建箱涵0.5公里,新建盖板涵3公里,水冲11个,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排泥井等设施等;
2.3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时全部监理;
2.4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时全部监理;
2.5 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