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子项一)-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子项一)-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SYZX2025-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新发改字[2025]16号)、关于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新发改字[2025]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子项一)-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北湖开发区供水能力提升工程及保障企业供水项目(子项一)-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北湖科技开发区供水保障工程改扩建DN1000mm-DN1200mm给水管道约5.62km;中科大街与雅园南路交汇处新建区域给水加压泵站一座,日供水量10万m3/d。
2.3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编制、设计交底、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工作。不包括涉铁工程(穿越长图乙线、龙北联络线铁路防护套管主体工程)设计勘察及施工。
2.4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5建设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从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审计结束。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签订后25日内提交施工图。
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09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总工期302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工程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设计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工程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预估工程费:约7883.9761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审计值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4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5)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分工及责任。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7)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计联合体牵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