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州格尔木市河西地区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海西州格尔木市河西地区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格尔木市河西地区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管理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24)72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格尔木市河西农场及乌图美仁乡小灶火四村(幸福村、团结村、祥和村、安康村)。招标范围:1.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管理:项目施工过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全过程造价控制、进度款审核、合同信息管理,内外部关系协调等内容;3.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4.竣工验收管理:包括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完成造价咨询备案(投标企业须提供备案截图),省外企业提供监理和造价咨询进青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58285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