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竞争磋商公告
1.竞争磋商条件
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且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高新区庙湾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的竞争磋商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
2.2 采购编号:CJZB2025-052
2.3 项目地点:郑州市庙湾水库工程位于郑州市市区西北的贾鲁河支流索河上,坝址位于郑州西绕城高速以东、莲花街索河桥上游、袁庄村南侧索河干流。
2.4项目概况:庙湾水库利用现状索河河道经扩挖而成,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2.00m,库底高程98.50m,设计水深3.50m,兴利库容281万m3;水库设计洪水位(200年一遇)109.50m,校核洪水位(2000年一遇)111.60m,水库调洪库容1179万m3,总库容1360万m3;水库库周岸线长度为9.36km,堤顶高程114.00m,最大坝高11.71m,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改善下游河道生态等功能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其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库开挖成库、坝体填筑、库周防渗墙、新建泄洪闸和新建桥梁等工程。
2.5 采购范围: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2.6服务期限:采购人提交全部图纸及资料之日起14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并提交正式报告且经过采购人的验收合格;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及法律、规范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