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资审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二次)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4】14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百圆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华阳路 39 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北区院内规划位置。
(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63564.0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2616.6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955.39 平方米。包括: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楼、后勤中心楼、发热门诊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锅炉房水泵房、门卫、更衣室基础设施;此外,配套实施道路、铺装、绿化以及给排水、热力、电气、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
(4)本项目最高限价: 49249.802803 万元。
(5)计划工期: 791 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财务要求: 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 信誉要求: 申请人在评标时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
2)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是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五、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5-08-04 00:00:00 至 2025-08-09 00: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