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交一航局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安装成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安装成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组织机构为 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风机安装船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海域,属国管海域。工程风电场区水深在51~53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70km,场址东西长约8.7km,南北宽约9.0km,场址面积47.9km2,规划装机容量504MW。
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敷设至航天员海上训练基地西侧约200m处沙滩附近登陆,随后转220kV陆缆接至风电场陆上运维中心。陆上运维中心汇集后最终升压至500kV后通过新建线路送出至电网。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租赁一艘风机安装船(招标人提供一艘抛锚艇配合施工),按工程量租赁,工作内容为21台12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进场地点:山东威海港北部海域
租赁时间:2025年8月至所有工程量施工完毕,暂定3个月,具体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退场时间为准。
技术规格:船长80m以上,船宽40m以上,型深7m以上,桩腿长度90m以上,起重能力不低于800T;甲板以上吊高不低于140m,航区近海及以上。
燃油:船舶租赁期间的燃油(包含招标人提供配合施工的一艘抛锚艇)由出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淡水:船舶租赁期间的淡水由出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船舶进场费:与进场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租赁的机械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6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