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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4 数据编号: 89827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桂洋镇库湖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公告


桂洋镇库湖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桂洋镇库湖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第 1 章 项目公告本项目桂洋镇库湖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桂洋镇库湖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管护补助资金,发包方为永春县桂洋镇库湖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和工程范围
1.1. 项目编号:YCNC20250388 
1.2. 项目名称:桂洋镇库湖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1.3.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桂洋镇库湖村;
1.4.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165401元;
1.5. 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桂洋镇库湖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1.6. 最高控制价:165401元;
1.7.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1.8. 标段划分(如果有):/;
1.9.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5-2007)及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 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4. 供应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项目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对候选供应商的资格承诺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发包方审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4. 项目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25年08月04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项目文件等相关资料。项目资料(含项目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电子项目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
5. 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 双随机抽取法。
6. 交易保证金的提交
6.1. 交易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汇到发包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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