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莱区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
招标公告 蓬莱区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276(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莱区画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补水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紫荆山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莱区画河人工湿地 2.2 建设规模:10000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10月-2026年10月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登记注册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 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拟组建项目部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30号文及《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核对标准的通知》烟建建管[2024]2号规定,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置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 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本项目无初始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同时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 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 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 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