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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4 数据编号: 898429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0222FW20252082
3、建设地点:马桥河镇新站村
4、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5、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过程周期工程组织的项目评估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竣工验收审计等咨询服务,以及相关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采购预算:70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项目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造价工程师2人,应具备注册二级及其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应为本工程相关专业,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上述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社保记录(提供任一保险记录证明材料均可,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按营业执照成立日期的次月起提供)。(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6类情形人员”非承诺形式的相应证明材料及该人员与投标单位企业的合同关系)
(3)拟派各专业技术人员应配备齐全,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履约期间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采购人要求增加相应技术人员。(提供承诺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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