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小院河雁江区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省小院河雁江区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小院河雁江区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雁发改审批〔2025〕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雁江区河湖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阳市雁江区河湖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雁发改审批〔2025〕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会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 2.2 项目规模:该项目拟综合治理河长16km等。 2.3 勘察设计工期:签订合同起60日历天提交相关文件成果,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1)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交相关成果资料。(2)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报告、图纸、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书、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提交相关成果资料。(3)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4)完成勘察设计文件后,负责并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完善等。施工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及后期验收等其他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①勘察: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