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市石峁遗址内城、外城东门两处冲沟治理工程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木市石峁遗址内城、外城东门两处冲沟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陕西省文物局以陕文物函[2023]7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神木市石峁遗址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神木市 ;
2.2 工程规模:神木市石峁遗址内城、外城东门两处冲沟治理工程,1#冲沟宽30-50m,深55m,范围5400㎡,2#冲沟宽3-15m,深22.1m,范围6400㎡ ;
2.3 项目投资总额:4950235.28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234764.75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神木市石峁遗址内城、外城东门两处冲沟治理工程项目;标段编号: E6108003536knajsltve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神木市石峁遗址内城、外城东门两处冲沟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神木市石峁遗址内城、外城东门两处冲沟治理工程项目: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神木市石峁遗址内城、外城东门两处冲沟治理工程项目: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