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临港污水厂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港污水厂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连行审备〔2025〕286号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新海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临港污水厂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临港污水厂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主要监理内容包含8栋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总面积约7200平方米,拟安装635Wp单晶硅高效组件约2096块,建安造价约600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监理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5、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配合至审计结束,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监理合同估算价:5.7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且最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有效且最新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作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