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县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公告
抚松县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HK202508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抚松县行政审批局文件以抚行审投资【2024】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抚松县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抚松县南顺城路227号,抚松县实验中学现址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4539.94平方米,建筑面积7173.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27.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6.19平方米。主要进行教学综合楼、体育馆(风雨操场)、门卫室(警卫室)建设。同时建设200米环形跑道塑胶面层2017平方米、塑胶篮球场1760平方米、绿化5118.1 平方米、道路及其他硬化 2349.78平方米、围墙541米、给水管线 200米、雨水管线 410 米、污水管线 200 米、消防管线 510 米、供电管线 3905 米、通信管线2250 米等公用配套工程。
2.4合同估算价:3798.2308万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8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招标范围:抚松县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