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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4 数据编号: 898751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南水北调8号口门宛东供水工程(方城县段站首部分) (二次)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8号口门宛东供水工程(方城县段站首部分)(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8号口门宛东供水工程(方城县段站首部分)(二次)已由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方发改〔2024〕3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10-411322-04-01-29198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方城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鸿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8号口门宛东供水工程(方城县段站首部分)(二次);
2.2项目编号:N4113221322000010
2.3建设地点:位于方城县券桥镇大营村西总干渠右岸;
2.4建设内容:新建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50.9平方米;新建进水池1座;自8号口门引出后向南敷设输水管线,管材采用K9级DN1600球墨铸铁管;安装电气自控系统等;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9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6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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