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贵阳市分公司)贵阳高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购置便携式抢险泵(1套)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贵阳市分公司)贵阳高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购置便携式抢险泵(1套)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贵阳市分公司)贵阳高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购置便携式抢险泵(1套)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贵阳市分公司)贵阳高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购置便携式抢险泵(1套)项目;
1.2项目编号:TTGZ-GYCG-2025-025;
1.3采购代理编号:JSZB-2025-16137;
1.4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1.5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6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一套水泵机组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汛期应急工作。预估含税金额8万元。
合同有效期(项目型采购合同):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1.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9本项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800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5年(贵阳市分公司)贵阳高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购置便携式抢险泵(1套)项目。
2.2交货期:接到买方订单之日起30日内全部到货,具体以供应商满足基本要求下的承诺交货期为准。
2.3交货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注册登记文件的扫描件;
3.2须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泵机组合格检测报告(提供有效报告扫描件),且检测检验结论为合格;
3.3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声明):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或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比选)。(按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比选)。(按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自然人股东情况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