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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4 数据编号: 898824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C2025-JDSTPC
项目名称: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捌拾万元整(RMB 18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表中零售均价的100%,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上没有的同期食材最高限价不得高于江都太阳城农贸市场、江都龙川农贸市场同期零售食材价格的100%。
采购需求: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为1年,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对此采购人不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以及管理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以及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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