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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4 数据编号: 89883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石门水厂高锰酸钾投加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部分)公告


  石门水厂高锰酸钾投加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部分)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R施工  x货物 x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石门水厂高锰酸钾投加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部分)  
1.2项目编号: SM-2025-SG-0010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石门水厂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x财政资金 x其他:   /   
1.6最高限价: 50835.36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1.7采购项目概况: 1、安装数字计量泵及其附属设备、配电、PLC控制等。
2、安装储液罐及其连通管道、投加管道等;储液罐搞拌机、液位计等设备配电、PLC控制等。
3、高锰酸钾投加系统整体调试。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1、安装数字计量泵及其附属设备、配电、PLC控制等。
2、安装储液罐及其连通管道、投加管道等;储液罐搞拌机、液位计等设备配电、PLC控制等。
3、高锰酸钾投加系统整体调试。
2.2项目工期:R计划工期 x交货期  x服务期为  40天  
2.3地点:R建设地点  x交货地点  x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槎头广海路58号石门水厂
2.4质量要求:R施工质量要求 x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x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本项目《施工方案》及其他技术资料要求 
2.5其他: R安全目标如下: 《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协议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R
(1)供应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R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格条件。
x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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