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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4 数据编号: 89884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九华镇(北碾砣港)建设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九华镇(北碾砣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九华镇(北碾砣港)建设工程已由皋财建(2025)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九华镇(北碾砣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九华镇(北碾砣港)建设工程;整治的河道为北碾砣港,整治的长度为2.20km,河道常水位为2.20m;主要内容为新建间排木桩+生态袋护岸、岸坡清杂清障、坡面绿化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排涝标准、稳定河坡、维持河道生态多样性;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投资约290.3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九华镇(北碾砣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整个项目须在2025年11月2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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