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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5 数据编号: 899250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开平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开平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开平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唐山市开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投[2025]61号(项目代码2505-130205-89-05-6152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开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开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1726.2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033.01 万元,建设规模:开平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项目,包含三部分工程内容,分别是:污水处理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和排水口防洪影响处理。建设地点:位于洼里镇夏庄西北方向,现状污水处理站南侧,紧邻二环路与中央大道。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8.5万元。其他:
1、质量标准:合格。
2、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2)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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