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校场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公告
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校场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校场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5〕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一般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校场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规模:新建乡村巷道3700米;硬化铺装12000平方米,护坡11000平方米;灌溉给水管径dn200,11千米,排水管径DN300,6.2千米;50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一座。
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校场湖村。
4、工程投资额:1625.00万元。
5、资金来源:乡村振兴一般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5年09月05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118天(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2025年02月至2025年07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被限制市场准入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2、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08月05日10时30分-2025年08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