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6堆场改造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6堆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6堆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106堆场改造工程位于徐圩港区一港池101#、102#泊位后方,纬二路南侧,纬三路北侧,经三路西侧,经四路东侧,堆场面层结构为C30混凝土方块铺面(规格40cm×40cm×15cm)结构。由于长期堆货荷载作用产生不均匀性沉降,原有堆场面层高差起伏较大,局部甚至出现“深坑”,坑内积水严重,对堆场的正常作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存在安全隐患为满足生产需求及堆场正常堆存作业,完善堆场排水功能,现对原有堆场面层进行改造。
2.2 招标范围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环保提升项目(连云港港绿色低碳整治提升项目)-106堆场改造项目总面积约2.64万平方米,主要涉及场地内的拆除原堆场面层、振动碾压、土夹石、转运土夹石、垫层砂、铺设面层、转运方砖等。施工中应注意对场地内消防、喷淋、高杆灯、排水管道、电缆管道等基础及设施的保护,修复堆场应与原有道路、排水沟顺接,保证排水通畅。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2.3.1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3.2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3.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2.3.4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业主确定,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4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 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港口与航道专业建造师资质等级,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3.3.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