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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5 数据编号: 899916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卫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增补工程(二期)



卫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增补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增补工程(二期),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辉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卫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增补工程(二期)
2.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GZ034号
3.建设规模:卫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增补工程(二期)主要对安都乡斜道村、顿坊店乡比干庙村供水工程断点连通,
4.项目总投资:540.121189万元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卫辉市境内。
7.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9.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2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证明)。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信用评价、其他信息)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相应信息应保持一致(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不一致的不予认定,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
6.2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失信黑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最终以代理公司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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