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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5 数据编号: 899978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歙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郑村农副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郑村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一期市政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产业(2025)2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郑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歙县新安江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歙县郑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歙县新安江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郑村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一期市政配套管网工程
2.2项目编号:HJSGC2025G069
2.3建设地点:歙县郑村镇  
2.4建设规模:约965万元
2.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歙县郑村镇,污水管道自歙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东侧沿小灵山、西村、西王等村由西向东接入紫阳路市政污水主管中,管道全长约7.2千米,管径为DN300,给水管道土建约2.2千米,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招标控制价:9654331.6元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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