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公告
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泰发改投资字〔2023]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招标单位:泰和县水利局
1.2、工程名称: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
1.3、工程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
1.4、工程总造价:33865515.35元。
1.5、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自筹资金。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二、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招标范围:
从老虎山水库引水至螺湖水库铺设管道长4.5km,明渠长0.3km,水源地保护处理等项目。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4.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的建造师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是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