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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5 数据编号: 900078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苦竹垵弃土场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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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安建招字[2025]056号的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苦竹垵弃土场检测监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09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溪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及监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检测、监测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苦竹垵弃土场检测监测;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合同总价41.2361万元。拟建边坡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检测、监测清单及其相关材料;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苦竹垵弃土场检测监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筋土地基承载力、挡土墙地基承载力等;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平位移变形基准网设置(三级)、垂直位移变形基准网设置(二级)、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坡顶垂直位移监测、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等;项目实际检测、监测费用按固定综合单价,根据检测、监测项目及完成数量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检测、监测清单;
2.5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5.1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后,以业主签批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5.2计划建设周期:100日历天。
2.6 服务周期:
2.6.1检测周期:①检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交叉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②检测单位接到业主书面开工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确认检测条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48小时内进场检测,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5天内提供检测简报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2.6.2监测周期:①监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穿插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②监测单位接到业主书面开工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确认监测条件,在确认现场具备监测条件后48小时内进场监测;每个单位工程的监测项目在现场监测完成后5天内提供监测结果,7天内提供正式监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备案证书;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备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工程检测、监测的,允许由具有检测、监测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监测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检测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检测岗位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检测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检测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派出。)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备注: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监测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6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检测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8 月5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8 月 11  日17时00分以不记名方式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的相关操作指南;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8月18日10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第7章),作为商务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详细审查不合格;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0元整(下同)。
6.4.若联合体投标的,须通过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18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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