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监理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监理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科审〔2025]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固原市隆德县,涉及陈靳乡、城关镇、奠安乡、凤岭乡、观庄乡、好水乡、联财镇、沙塘镇、山河乡、神林乡、温堡乡、杨河乡、张程乡共计13个乡镇。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营造水源涵养林12500亩,营造高标准农田防护林18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修建小型水利水保设施20处,生产作业道修建30千米。
招标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监理一标段:本项目施工一至九标段全过程监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监理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十至十七标段全过程监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监理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十八至二十三标段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26个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一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二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三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四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五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六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七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八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九标段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隆德县项目施工十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