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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6 数据编号: 900718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福安市溪柄镇龙新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通知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福安市溪柄镇龙新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福安市溪柄镇龙新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安市溪柄镇龙新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宁德市水利局关于福安市溪柄镇龙新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水审批(202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筹措,出资比例为各50%,招标人为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安市溪柄镇龙新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福安市溪柄镇龙新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
2.2 工程规模:本次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涉及溪柄村、长洋村、港里村,河道治理总长度7.28km,其中龙新溪干流规治理河段长度为4.18km;支流长洋溪治理河段长度为3.1km。本次施工图设计包括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3164m;新建护脚579m;河道清淤长度1325m;拦河坝改造2座;安全标识牌及项目牌等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护岸3164m;新建护脚579m;河道清淤长度1325m;拦河坝改造2座;安全标识牌及项目牌等,主要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923323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50000元(含暂列金25000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