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平湖市环北二路北侧、城北路东侧安置房(暂定名)定时定点投放站及大件垃圾房工程的招标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环北二路北侧、城北路东侧安置房(暂定名),全省统一赋码:2108-330482-04-01-575568,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2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环北二路北侧、城北路东侧;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平湖市环北二路北侧、城北路东侧安置房(暂定名)定时定点投放站及大件垃圾房工程及大件垃圾房工程,建设范围约58㎡,主要内容包括:成品定时定点投放站基础浇筑、镀锌方管制作安装、门窗安装、烤漆面镀锌板制作安装,垃圾房基础浇筑、彩钢板安装、矮墙砌筑等。
2.3招标范围:室外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7.883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33/1116-2015)的规定,人员配备要求不少于1人;
(6)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https://www.phpyz.com/tradding/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