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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6 数据编号: 901026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交三公局甬台温项目水泥物资直接采购公示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甬台温项目水泥物资直接采购公示
公告内容:中交三公局甬台温项目水泥物资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三公局2025.119.2-1-水泥(浙江))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散装水泥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甬台温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第TJ03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起讫桩号为YY3K18+551.02~YK26+683.088(ZZ3K18+576.02~YK26+683.088)段(不含铁路代建段),主线长度约8.132km,主要内容为:路基工程(含硬路肩挖除及老路路基病害处理)、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主要结构物包括主线桥梁2501米/8座,互通2处(新增清江互通式立交,上跨营运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南塘枢纽式立交,上跨营运甬台温高速公路;),清江连接线430米,清江服务区(不含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等,中标合同额109176万元。
2.2项目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9年10月1日
2.3项目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清江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R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每月16日办理上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上月15日;
4.2付款方式:物资结算后60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97%,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届满后30日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支付。
4.3质量保证金:3%作为质保金,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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